
“谢谢您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近日,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清河门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调解显担当,司法为民筑和谐”的锦旗,送到调解员满文娟手中,连连表达着感激之情。
这暖心一幕,源于两起失业保险待遇误领纠纷的跨域化解。此前,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处理洪某某、龙某某两人误领失业保险待遇问题过程中,因当事人不愿主动退款,中心准备向清河门区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立案庭审核材料时发现,案件并不属于该院管辖。
若按程序移交,案件处理周期势必延长,当事人也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经济成本。为从根本上减轻群众负担、高效化解矛盾,立案庭主动建议双方先通过清河门区综治中心尝试诉前调解。
案件转到综治中心后,清河门法院驻区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员满文娟第一时间着手了解案情。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共计16900元,虽不算巨大,却直接关系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也牵涉两个家庭的实际困难。
“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保证基金不流失,也要体谅当事人的难处,不能简单‘一退了之’。”她并没有立即联系当事人,而是先走访社区,摸清两人的家庭状况。结果发现,洪某某身患疾病,常年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龙某某家境拮据,还要供孩子上学,一时根本拿不出钱。
面对不同困境,满文娟制定了“分步走”的调解方案。她先来到洪某某母亲家中。聊天时,她只字未提退款,而是细心问候老人身体,聊起家常。待老人放下戒备,她才耐心解释误领保险待遇的性质和后果。老人听后当即表态:“我就叫儿子回来,家里再难也一定把钱还上。”不久,洪某某筹措资金全额退还了1万元。
龙某某的情况则更复杂。面对上门沟通的满文娟,她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家庭困难。满文娟既清晰说明法律法规,也真诚倾听她的难处。随后,她多次与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最终推动双方达成——龙某某先退还部分款项,剩余资金再分期补足的还款协议。
“调解之道,贵在‘推己及人’。多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用他们接受的方式沟通,很多矛盾完全可以提前化解。”满文娟如是说。

两起纠纷的高效解决,不仅追回了流失的基金,也为当事人省去了诉累,更体现出诉前调解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清河门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能,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来源: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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