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县法院组织多名干警,依法对太平区一处被非法占用的商铺采取强制腾退行动,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案为某金融机构与吕某某借款纠纷的执行案件。阜新县法院此前已依法裁定将五间商铺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但因占用人仍在经营等原因,商铺一直未能实现实际移交。今年8月,法院依法发出腾退公告,并向占用人阐明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占用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搬离。


鉴于该商铺原用于歌厅经营,现场环境复杂,人员物资较多,法院执行人员按预案向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报备,迅速设立警戒区域,确保执行过程安全有序。执行过程中,法院联合公证处、申请执行人共同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转运保存,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公开透明、依法有据。

此次行动中,执行人员规范高效、配合密切,不到三小时便成功腾退三间商铺,总面积600余平方米。剩余两间商铺的占用人经法官耐心劝导,主动表示履行义务,同意自行搬离。
自腾退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阜新县法院腾退专班已开展现场调查12次,跨区域执行6次,约谈当事人20余人,累计完成库房、大型车间、土地及房屋等20余处资产的腾退工作,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府院联动和“立审执”协调机制。下一步,阜新县法院将继续推行每周一天的集中执行行动,对行踪不定、逃避执行的当事人,采取“早晚突袭”等灵活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来源: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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