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工人文化宫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举办了一场"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阜矿集团纪委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招标采购、安全生产、财务税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共100余人参与学习。


在宣讲环节中,检察官聚焦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等企业核心业务领域高发的犯罪行为,以“真实案例复盘+法律条文解读”的模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企业在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人力资源、财务税务等领域的法律红线,并结合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系统梳理了这些领域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情形、法律后果等,帮助企业职工快速构建起与自身岗位相匹配的法律知识体系,清晰界定行为禁区,为企业职工敲响廉洁的警钟。此次宪法宣传进企业活动是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助力社会治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院清河门检察院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与法律风险提示,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行稳致远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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