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为每个公民、家庭提供的坚实屏障,也是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及时参加医疗保险,不光是在生病时有所保障,还可以减轻我们面临疾病痛楚时的经济负担。
为确保您及家人能够持续享受医疗保险的各项权益,避免因未及时缴费而影响医疗保障待遇,特别提醒2025年还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按时缴费,确保医疗保障不中断。
一、缴费标准: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3493.8元/年(291.15元/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100元/年,即非退休人员2025年需要缴纳的费用共计3593.8元,已办理医保转退休人员2025年需要缴纳的费用为100元。
二、缴费方式:
(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搜索关注“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打开社保缴费功能即可办理。
2.辽宁移动办税APP
下载安装“辽宁移动办税”APP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三、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二)住院待遇
(三)生育保障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参保人员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按照相应医院级别享受医保报销;另外,在门诊的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单独按照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享受医保报销。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或按年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如果断保超过3个月将会产生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不能立即享受医保报销;断缴保费超过一年,不能补缴历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会影响办理医保退休时的缴费年限计算。
为避免因未及时缴费而影响医保待遇,请尽早办理参保缴费,也可通过“阜新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本人缴费情况,确保缴费连续性。
如有疑问或了解最新政策,请拨打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18-3712929。
(来源:阜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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