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可操作性强,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建真言”,确保了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这也是我第一次参与相关制度的设计研究,希望以后能更多地参与此类活动”人民监督员代表深有感慨地说。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双向反馈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2025年6月13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邀请5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座谈,面对面、近距离听取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倩竹、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卫东以及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张宏家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总体情况,展示了“三方良性互动”在推动检察权规范公开运行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重点阐述了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就市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起草的《办法》征求意见。
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监督员代表踊跃发言,首先对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担当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为民办事、服务营商工作中成果显著,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人民监督员代表结合各自的履职经历、围绕如何更好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保障人民监督员权利交流心得体会,并就监督结果反馈、监督方式拓展、培育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可不可以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办法》第二条末款也提到了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拓宽监督渠道,为我们主动监督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我们一直在关注阜新检察和司法的新媒体信息,希望继续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从多角度来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实际成效,以此来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每一次参与监督,大家都很关心案件的后续办理情况,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落实好对监督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
吕倩竹和李卫东认真听取发言,详细记录要点,并就代表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对如何做好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时代意义。人民监督员既是检察机关的“镜子”,照见办案中的不足;也是群众的“传声筒”,传递社情民意。检察机关必须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内生动力,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在传统案件监督基础上,加大对案件质量评查、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等领域的参与力度,确保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完善“事前案情通报、事中全程参与、事后反馈整改”闭环机制,避免“走过场”;通过检察开放日、新媒体宣传等丰富检务公开形式,为人民监督员主动提出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可知、可感、可信。
三是深化协作配合,凝聚人民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检察机关与司法局目标同向、责任共担,双方及时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共商监督难点;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人民监督员履职档案、检察案件信息的动态交互;针对人民监督员法律专业知识差异,开展“菜单式”培训,利用检察、司法宣传媒体等平台推送典型案例,帮助监督员精准履职。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司法公正的“稳压器”,更是法治进步的“助推器”。阜新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在检司两家携手并肩、人民监督员倾力参与下,不断优化监督流程,细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打造具有阜新特色的法律监督共同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
(来源:阜新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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