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_name!""}
投稿邮箱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公示公告频道招商:
024-23186593
辽宁
时评
民生帮
专题
健康
财经
房产
辟谣
文明辽宁
新闻
融
·
视频
消费维权
农业
科技
教育
政府采购/拍卖
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新闻网
>>
阜新频道
>>
民生
阜新医保发布重要通告!
2026-01-28 14:10:27
来源:东北新闻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关于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具体为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单位缴费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由7%调整为8%,职工医保单建统筹单位缴费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由5%调整为6%,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马驰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