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暂停医保业务服务的通告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我市将于2025年12月31日15时起,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工作,为确保计息工作顺利完成,将关闭医保业务办理及“两定”医药机构联网结算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及业务范围
(一)系统暂停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
(二)暂停服务业务范围
1、2025年12月31日15时起,暂停所有线上医保业务办理服务,包括:单位网厅、个人网厅、“辽事通”APP、阜新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各类线上渠道。
2、2025年12月31日15时起,暂停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业务办理。
3、2025年12月31日15时起,暂停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联网结算服务。
二、业务预计恢复时间2026年1月1日10时,全面恢复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及“两定机构”联网结算服务。三、 停机期间相关业务处理指南
(一)本市参保人员如需转往省内外就医备案的,由市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纸质单,待系统恢复后再补录入系统备案。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入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录入院内自费系统,待系统恢复后再做自费转医保操作。
(三)暂停办理出院结算,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出院结算。药店暂停使用个人账户刷卡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以停机服务为由推诿参保人员,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就医。
(四)省内外异地人员在我市异地居住就医,因病需入院治疗的,可先自费入院,待系统恢复后,由自费转为医保,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暂停结算。
(五)门诊特慢病(高值药品)人员发生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费录入,系统恢复后转为医保结算。
(六)阜新市参保人员在本市或省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在跨年时无须办理中途结转,正常住院治疗,出院正常结算,费用结算和基金累计以处方明细时间为准(按床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除外)。
请全市各参保人、参保单位及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本通告内容,提前妥善安排医保业务办理与就医购药事宜。因系统停机给各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阜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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