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河门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环境 事事关乎发展振兴”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日前,清河门区委书记李树坦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近年来,清河门区委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作为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领导班子会议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畴,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著力建强法治化干部队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清河门区委、区政府坚持以法治建设不断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优化办理机制,重点选取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变理制,对设定依据、材料要求等予以明确,梳理出"告知承诺”事项46项,"容缺受理”事项133项;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步压减审批时限,分类制定10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作业、并联审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336项,建立了全市唯一的“跨省通办”自助服务专区试点,真正实现办事“跑一次”。
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坚持推进依法决策,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强化依法执政,制定实施《清河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行政机关负表人出庭应诉率100%;提升执法效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动,积极探索并建立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机制。
清河门区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建立“1+6+N”普法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5个省级普法示范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营造了“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心中有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年初至今,接待群众咨询148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阜政通”融合品牌,建立线上诉求“一平台”、线下问需"一张网”、现场服务"一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框架,推广首席办事员制度,形成“六步闭环”运转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李树坦表示,法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清河门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提振信心、坚定决心坚持齐抓共管,持续促进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坚定不移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清河门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阜新日报)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