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彰武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湛某与张某系前后院邻居,双方因争论一棵边界树的归属问题发生口角,湛某情绪失控,持随手携带的砍树工具将张某砍伤,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阐明法理人情。双方逐渐从对立情绪中走出,均认识到多年邻里情谊远胜于一时的意气之争。湛某真诚悔过,其家属主动代其对张某进行赔偿,张某亦表示谅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鉴于湛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从宽处理。
本是朝夕相见的邻居,却因琐事争执不休,甚至拳脚相向、酿成刑案,实在令人痛心。一根树枝、一寸土地,争来争去,争丢了情分,争来了伤痕,更可能因一时冲动毁掉两个家庭。我国自古崇尚“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小事不计较,大事多商量,才是邻里相处之道。
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邻里之间难免摩擦,遇到矛盾切莫情绪上头、逞强斗狠。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分心平气和。沟通化解不了的可通过村(居)委会、调解组织或法律途径解决,绝不可诉诸暴力。一旦动手,轻则违法受罚,重则犯罪入刑,届时追悔莫及。愿大家以案为戒,多一份宽容,少一份冲动,共同守护和谐温馨的家园。
(来源: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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