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买卖身份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件。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渠道,出售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结婚证等多种国家机关证件,同时还出售私自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单位印章,经公安机关侦查,周某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周某最终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证件是国家公信力的象征,是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基础。身份证件代表公民身份,特种作业操作证事关安全生产,结婚证涉及婚姻家庭法律效力。学历学位证书是国家认可的个人受教育程度与专业能力的法定凭证。——每一类证件背后,都连着公共安全、社会诚信与法律权威。伪造、买卖这类证件和印章,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管理,更可能滋生诈骗、洗钱、安全生产事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危害深远。
全某到案后坦言:“卖假证,主要是家里困难,想补贴家用。”这一陈述,道出了部分误入歧途者的真实心境,却决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作为一名身体健全、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年人,面对生活压力,本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供选择:可以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可以从事正当职业获取稳定收入,然而全某却选择了一条触碰法律红线的“捷径”。既是对法律尊严的漠视,也是对自身及家庭真正长远利益的不负责任。
检察官郑重提醒社会公众:
劳动致富,守法是本。唯有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得的收入,才能用得安心、走得长远。违法犯罪所得终是镜花水月,并会让人付出自由、尊严与家庭幸福的惨痛代价。
办证必须走“正门”
如需办理身份证、结婚证、职业资格证等各类证件,务必通过政府部门、正规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切勿因“怕麻烦”“想走捷径”而轻信非法办证信息,更不得购买、使用伪造证件。
用假证必担责
购买、使用假证同样涉嫌违法。务工、任职等活动中持假证上岗,不仅面临行政处罚、失业风险,一旦造成事故或纠纷,还可能承担相应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红线不可碰
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绝非“商品”,任何伪造、买卖、使用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切勿为一时之利或一时之便,触碰法律底线,葬送个人前程。
法不容情,但法中有义。这“义”,是引导人向善向上的准则,是保护每个家庭平安幸福的屏障。愿所有人牢记:生活虽不易,守法是底线;奋斗纵艰辛,正道是归途。
(来源:彰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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